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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三联学院监控设施管理规定

2018-05-21   来源:安徽三联学院   点击:3655

 为了加强校园安全监控设施设备的管理,保证校园安全监控设施设备正常、良好的运行,充分发挥监控系统的安全保障作用,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特制定《安徽三联学院监控设施管理规定》如下:

 

第一条  学院成立校园安全监控系统领导小组。

 

 

(一)分管保卫处院领导为校园安全监控系统领导小组组长,保卫处负责人为副组长,保卫处设定为校园安全监控系统办公室,明确分工,责任落实到人,切实落实好校园监控设施的管理。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每周对校园安全监控系统运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以保证监控系统正常运行。

 

 

第二条  日常维护及管理要求。

 

 

(一)监控设施和报警系统必须由专人负责。监控系统操作人员要严格按规定操作步骤进行操作,每天要对监控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检查,若发现设备故障,应立即报告校园安全监控系统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请专业人员进行维修,以保证监控设备安全有序运行。

 

 

(二)监控设施操作人员要认真做好监控工作,做好每日值班情况记录工作,要时刻监控重点部位,发现异常情况要仔细查看跟踪做好记录,并及时向领导或当班带班队长报告,若遇紧急情况可直接拨打110,然后再报告。

 

 

(三)教学区、生活区的视频监控系统,必须24小时开启,并保证记录保存时间不少于20天。监控操作人员不得擅自删除监控内容和拷贝监控图像,不得随意更改密码。

 

 

(四)视频监控回放图像要做到“专管人员早晚看,领导小组每周抽查看”,并做好记录,以便及时发现校园安全隐患和问题,及时处理。

 

 

(五)监控管理人员要爱护和精心保养监控设备,严禁操作人员随意转动摄像机,监控使用的电脑不得做与监控工作无关的事情。

 

 

(六)严禁非操作人员进入监控室(女生宿舍监控值班室未经批准严禁男性在里面逗留和观看监控视频),更不得擅自观看、查阅监控录像,不得在监控室内串岗、聊天。因案件需要调阅监控录像,需经保卫处负责人同意批准后方可调取;生活区宿舍监控调取必须请示学生处宿管办负责人或保卫处负责人同意批准后方可调取;调阅录像要做好记录,违者按违反校规校纪处理。

 

 

(七)操作人员要保持监控室内卫生,注意防尘、防潮,控制台上要保持清洁,不得乱放闲杂物品。

 

 

第三条  严格保密要求。

 

 

(一)操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不得泄露监控录像内容,不得泄露学校安全秘密,违者按校规校纪严肃处理。

 

 

(二)操作人员对涉及到录入人员隐私方面的事项,要严格保守秘密,因泄密造成后果的,泄密者要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四条 本规定解释权在学院保卫处,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