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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三联学院出入证管理暂行规定

2018-05-21   来源:安徽三联学院   点击:3575

为维护学院的正常教学、科研、学习生活秩序和公共安全,确保全院师生人身、财产免受不法侵害,加强出入人员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出入证》适用于安徽三联学院全体教职员工、外聘人员和在校园内长期经营服务人员。    

 

 

二、学院教职员工及经营户服务人员凭《出入证》出入校园,要自觉接受门卫检查,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更不得无理取闹,扰乱学院正常秩序。

 

 

三、本校学生凭《学生证》进入校园。外单位来学院办理公、私事者,请主动出示有效证件登记后方可进入校园。

 

 

四、《出入证》必须妥善保管,不得损坏、遗失,不得转借他用,不得私自涂改。严禁骗取、伪造、涂改《出入证》。对未携带或未能出示《出入证》者,请自觉说明情况登记进入校园。

 

 

五、因保管不善,致使《出入证》遗失或损坏的,需申请补办,凭部门领导签字,说明补办原因,到保卫处办理;经营服务人员凭个人身份证件及管理部门负责人证明到保卫处补办。

 

 

六、门卫严格执行出入验证制度,对于使用假证、他人证件的,一律将证件扣留,并有权制止其出入校门。对不遵守我院出入证管理规定、不接受门卫的检查登记、无理取闹、妨碍门卫正常值勤的校外人员,情节严重的,送交辖区派出所处理。

 

 

七、 新入职教职员工或新进入学院的经营服务人员凭学院相关部门开具证明到保卫处办公室办理,经营服务人员须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教职员工离职必须将出入证交到学院人事部门后方能办理离校手续。外聘人员、经营者不再在学院工作或经营时,管理单位应及时收回出入证并告知保卫处申明此人《出入证》作废。

 

 

八、《出入证》首次免费发放,此后补办的,交工本费1元。

 

 

九、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十、本《规定》由安徽三联学院保卫处负责解释。

 

 

                                  2012年5月28日制订下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