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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三联学院校卫队工作细则

2019-09-11   来源:安徽三联学院   点击:10042

为加强学院治安保卫工作,保障师生员工人身财产的安全,更好的发挥校卫队员在本院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中的作用,特制定以下工作细则。

 

一、任务

(一)负责校园治安巡逻及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1、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度。执勤时,对进入校园的人员、车辆、物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询问、验证,发现可疑情况和可疑人员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

2、巡逻检查。定时或不定时对校园内各重点要害部位和薄弱环节进行巡罗检查,妥善处理不安全因素,及时将情况报告保卫部门。

3、保护现场。如发现校园内已发生案件及治安灾害事故,必须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注意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告保卫处并积极协助开展工作。

4、伏击守候。根据公安机关或保卫处的部署,对经常发生刑事、治安案件的地段和场所进行伏击守候。

(二)协助门卫在出入高峰期做好维护秩序等管理工作。

1、学院大门在出入高峰期时全体队员协助门卫管理,让师生员工有序出入,避免碰撞。

   2、积极主动处理突发事件,避免事态扩大并及时报告领导。

   3、维护学院举行的大型活动的治安秩序。

4、维护学院内交通安全及车辆停放秩序。

5、负责检查机动车辆进入校园,按规定限速、禁鸣、在指定地点停放。

6、管理自行车有序地停放在指定区域。

7、要求各班次认真做好执勤巡逻记录和按时交接班工作。

8、完成院领导和保卫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守则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严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2、坚守岗位、恪尽职守。执勤时必须做到不迟到早退,不擅自离岗;不在岗位上逗玩,不打瞌睡。上班时间不得喝酒,巡逻、守候时不得抽烟,不做与值班无关的事。

3、提高警惕、敢于斗争。在执勤时,始终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对小偷等违法犯罪人员要敢于斗争,善于斗争。遇到突发事件按保卫处指令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到现场,不得延误时间。

4、文明执勤、礼貌待人。执勤时要说普通话,做到着装整洁,仪表端正,待人态度和气,讲究文明礼貌,实事求是,不刁难,不侮辱人格,严禁打人骂人。

5、熟知业务、熟悉环境,校卫人员必须了解本院执勤区域与警卫目标的基本情况、有关制度和校卫队工作程序等。

6、严格交接班制度,办好交接手续,不得脱岗。不得私自调班和连续值班,认真做好记录(包括检查巡逻的时间、次数、地点、范围、有否发现可疑迹象、不安全因素等)。

 7、上班时间统一着装,佩戴胸卡和袖标,接受师生监督。

8、配置一部对讲机供校卫队巡逻时使用,每天交接班从保安队长处领取。

9、每月由保卫处组织一次政治、业务学习、汇报情况,交流经验,布置工作任务和要求。

 10、违反上述规定,给予批评教育或经济处罚,直至辞退。

三、组织机构

 1、成立校卫队领导办公室,设队长、副队长各1人,具体人员由院团委、学生会兼职人员组成,院团委负责人指派落实。

 2、队员组成:校卫队人员组成由交通学院、信息与通信技术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工商管理系、经济法政系、英语系、日语系、艺术系、护理系共九系承担。

 3、保卫处负责校卫队招聘工作,各系(院)负责推荐,招聘人数24人(每晚8人)。

 4、各系选定队员名单报保卫处、选调录用后保卫处统一通知各系并送学生处备案,以便作为勤工俭学备查材料。

四、执勤时间、范围、任务:

1、每晚18:00时至22:00时为执勤巡逻时间,每班承担具体值班巡逻日期安排,由保卫处统一制定值班表执行。

2、执勤范围以宿舍区为重点,教学区为辅。积极配合协助保卫处工作人员,及时制止夜间校园内发生的各种治安、刑事案件及群体性灾害事件,化解学生之间各种民事纠纷,创建和谐校园。

五、招聘条件:

1、身体条件良好,无疾病,男性,身高170CM以上。

2、以大二学生为主,大一学生为辅。

3、政治思想觉悟高,遵纪守法积极要求进步者。

4、招聘校卫队队员纳入学生勤工俭学范围,品学兼优,家庭经济条件困难者优先聘用。

六、工作待遇:

1、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每名校卫队员每执勤一次,补助人民币20元。

2、每月底汇总考勤、造表、上报审批后发放。

七、考勤管理:

1、保卫处负责制定校卫队每月考勤表。

2、考勤签到时间为每晚18:00时和22:00时两次。

3、考勤签到地点:紫云路南保安执勤室。

4、保卫处、学生处、财务处建立完善的校卫队档案资料,作为学院学生勤工俭学备查材料。

八、奖励与惩罚:

1、在巡逻执勤中尽职尽责,及时制止重大治安、刑事案件发生,有突出贡献者,给予一定奖励。

2、遵守校卫队规章制度,服从领导,积极履行巡逻执勤职责,任劳任怨,表现优秀者,学院每年年底召开表彰大会,予以表彰和奖励并颁发证书。

3、执勤中违反校卫队执勤纪律、迟到早退、中途离岗及不服从领导者,经批评教育后仍不悔改者,给予取消校卫队员资格,取消当月补助,不得参与学院的各种评优。保卫处及时将校卫队学生工作情况反馈至学生处、各系(院)、各支部及院团委,作为各项评优和党组织发展的参考依据。

九、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创建学生校卫队活动是建设“平安校园”一项重要内容,是维护校园稳定,弥补保安力量不足的一项重要措施,各系要切实将此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学管主任和辅导员要亲自抓好本系校卫队员管理工作,选调优秀学生参加,制定实施方案,抓好人员落实。

2、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创建学生校卫队巡逻机制是一项探索高校学生自我管理模式的系统工程,也是保卫工作新尝试,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齐抓共管。

3、强化督查,定期考核带班队长要定期组织对校卫队员进行考核评比。要对每个校卫队队员思想状况、表现情况及时给予奖评,克服各种畏难情绪,有始有终,不疏于形式,真正发挥校卫队生力军作用,并纳入各系(院)综合治理维稳考核项目中。

4、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要充分利用校园内各种宣传栏、广播、校园网等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开展创建校卫队活动的重要性,鼓励广大学生自觉参与,积极支持和配合校卫队工作,营造创建平安校园的良好氛围,促进和谐校园建设。